405 烫字-《迫嫁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遮掩什么呢?

    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匆匆离开时,与我擦身而过。

    我看到了她的手背。

    上面也有伤。

    看着不深。

    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。

    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。

    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
    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我读初中的时候。

    很多好学的学生。

    包括我在内,都会在课桌上,用小刀刻上一个“早”字。

    这当然是受到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的启发。

    致敬伟大的周先生。

    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。

    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。

    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,烫出很多个小圈。

    显得自己很拉风。

    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。

    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。

    看着恶心无比。

    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。

    或者模仿孤独,冒充绝望。

    失恋的时候,烫几个。

    无病呻吟。

    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。

    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。

    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,或者酷,没有半毛钱的关系。

    要么蠢。

    要么傻。

    思想不成熟。

    后来,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。

    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。

    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。

    那老乡拼命追小韩。

    小韩开始没答应。

    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,在自己的左胳膊上,烫出了一个“韩”字。

    把小韩弄得有些懵。

    也有些感动。

    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。

    她想答应,又打不定主意,就来问我。

    因为那时候,我已经经过特训。

    成为了厂里面的技术标兵。

    也成为了很多女工的偶像。

    现在想,我从那时候开始,就已经有了“万事通”的属性了。

    小韩问我,要不要接受这个老乡。

    我反问小韩。

    你爱他么?

    或者说爱太严肃了。

    你喜欢他么?

    小韩告诉我,之前是不喜欢的。

    因为那个老乡整天油嘴滑舌的。

    还有些不务正业。

    但是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烫字,又觉得心有些乱了。

    觉得自己要是拒绝了一个这样痴情的男人。

    真是有些过分。

    还问我,那个老乡平时看着游手好闲的,但忽然做出了这么深情的举动。

    这是不是就是说的痞子最深情啊?

    就像是很多电影里面演的一样。

    那些古惑仔、小混混,其实都是白马王子?

    我听了急忙给小韩一杯凉水。

    让她喝下去。

    提醒她,妹子你小心一点,你清醒一下。

    电影是用来看的,不是用来学习的。

    否则一定会掉进沟里去。

    还痞子最深情?

    真要是深情的话,就不会当痞子了。

    还白马王子?

    顶多就是驴。

    你呢,其实不用纠结。

    你只要记住自己的本心就好。

   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

    不要因为别的因素打乱。

    至于那个手臂上烫烟头的行为?

    我想了一下。

    本来我就不赞成。

    因为我的哥哥做过这事,我就是更厌恶。

    于是我说,这种行为与痴情无关。

    只是一种自残。

    他连自己都不爱惜,又怎么会爱惜你?

    你想想他今天烫的是你的名字。

    那明天可能烫的就是别人的名字了。

    况且就算是真的只烫了你的名字。

    但这点感动就可以让你以身相许么?

    这样的心动太廉价了。

    我觉得在女生宿舍楼下唱歌、送花就已经够无赖了。
    第(2/3)页